关于濮阳市福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濮阳市福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平方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濮阳市福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年加工3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
地 点:濮阳市清丰县产业集聚区益业路北侧、瑞祥路西侧
建设单位:濮阳市福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生产装置主体工程、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办公及生活设施等。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0日至2022年2月10日
联 系 人:刘胜强
联系电话:18103932171
邮 箱:304648537@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