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丰县敬佑工程机械租赁站年产22万吨混凝土预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示
本项目位于清丰县韩村乡孟村,占地面积27660m2,项目用地已经清丰县国土资源局与韩村乡人民政府同意,本用地符合韩村乡整体规划,属于建设用地。项目北侧为紧邻S302省道,西北侧410米处为吕家楼村,西侧紧邻家具厂,南侧紧邻养殖场,东侧为临时搭建厂房(现闲置),东南侧 85米处为曹孟村散户(在建)、127米处为曹孟村。
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环保投资为29.9万元,占总投资的5.98%。本项目劳动定员20人。职工均不在厂区食宿。项目只白天生产,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本项目生产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及水泥稳定碎石层材料(简称“水稳材料”),本项目共有两条生产线,一条商品混凝土,一条水稳材料生产线。
项目具体建设情况如下:
1) 2017年8月18日,清丰县环境保护局出具了关于《清丰县敬佑工程机械租赁站年产22万吨混凝土预拌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批复文号:清环审表[2017]32号);
2) 建设时间:2017年9月;
3) 建设地点:清丰县韩村乡孟村;
4)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7660m2,属于建设用地。共有两条生产线,一条商品混凝土,一条水稳材料生产线;年生产商品混凝土12万吨及水稳材料10万吨。
5) 竣工时间:2018年4月28日;
6) 调试起止时间及调试情况:2018年5月11日-12日,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均运行良好;
7) 工艺流程:原材料、称量、搅拌、出售;
本项目竣工验收已基本完成,现绝对将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8月22日。请社会各方对该工程的调试提出意见,并在公示发布期间向建设单位反馈
联系电话:18039361555,
联系地址:清丰县韩村乡孟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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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敬佑工程机械租赁站年产22万吨混凝土预拌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