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濮阳市黄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濮阳市黄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濮阳市黄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
地 点:濮阳市黄河路西段路北、大广高速西段
建设单位:濮阳市黄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站区内已建成30m3地埋式储罐4座(92#储罐1座、95#储罐1座、柴油储罐2座)、加油机及站房等相关的配套设备。本项目主要设施包括加气站设2台加气机, CNG 储气瓶组 1 组(总容积18m3)、缓冲罐一个、废气回收储存罐一个。
公示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0月11日
联 系 人:杨洪勋
联系电话:13803933848
邮 箱:2427172973@qq.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
濮阳市黄河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加气站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


